
上海九颂律师事务所
【导读】执行难一直以来是困扰众多当事人及办案律师的一大难题,很多执行案件因为各种原因搁浅,长达三年五年都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以至于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部分办案律师对执行产生畏惧。伴随着近年来我国各地法院极力推动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执行困境虽有环境但依然严峻。作者作为一名奋斗在诉讼执行及不良资产处置岗位的一线律师对此深有感触,在多年的执行经历中也不乏成功经验,现就作者亲身经办的一则执行案例为大家揭开执行面纱。
一、案情简要回顾
案件事实
2014年1月份天津某纸业公司与某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天津某纸业公司将其拥有所有产权的四台机器设备转让给该国资租赁公司后再回租使用,设备包括两台印刷机和两台切模机。双方约定租期为36期,每月一次,期末支付,然天津某纸业公司于第十八期后开始逾期再无支付后期租金构成违约。该国资融资租赁公司于2015年启动诉讼,并于2015年6月拿到一审判决文书,双方均无上诉后生效。
一审文书生效后,天津某纸业公司依然未能履行,该国资融资租赁公司即提起强制执行,并查封该租赁设备。但是此时,天津某纸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依法羁押,尚在审理,且企业厂房设备被天津当地某不明身份人员强制占有使用,执行一直未果而终本搁浅。
2019年6月,时隔四年之后,该国资租赁公司找到了我,接收了解此案后,我便第一时间安排尽调,重新摸排了解案件当地信息,第一时间锁定机器设备依然存放在企业厂房之内,目前阶段性使用,其次了解到该企业实际控制人已经被取保候审。后便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对该上述机器设备实施24小时密切监控,以防止动产设备灭失,随后通过向上海原执行法院申请将本案事项委托至天津当地法院,并协调申请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前往天津某纸业公司厂房内进行强制执行取回设备。
期间因为该企业正在生产,有部分固定订单,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并结合目前债权金额实际,经过长期斡旋后,达成调解,由天津某纸业公司偿还部分现金并返还一台印刷设备,后续剩余债务分期偿还。此方案即在短期内实现该国资租赁公司执行案件的有效推动和解决,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留存生存余地,保障了企业现有订单生产能力,也为其生存下去提供了基础空间,可谓是共赢之举。
在办案律师的指导与协助下,一举打破沉寂四年之久的坚冰,短期内高效实现疑难执行案件解决,同时也为企业生存留下空间,实现共赢。
二、律师办案体会
本案系作者接触并从事执行案件相对典型的案例,该案件突破了原来租赁公司一刀切的强制执行模式,即推动了案件执行和问题解决,又在一定程度上关切和保障了企业的生存实际,是共赢之举,更是未来执行案件发展的趋势。
结合本案执行实际,笔者认为该案之所以能够高效解决,与处置思路和执行安排密不可分的,这也为我们在日后的执行工作提供了借鉴经验,考虑问题既要全面,也要细致,既要保障权益,也要平衡利害,切实站在共赢的基础上才能最终实现问题的圆满解决。